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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其他人。手续办理需如下材料:1.本人委托书。2.申请转移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保卡、单位辞工转保证明。3.填写《申请表》。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办理过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辞职后转移档案应遵守以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将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未按规定转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
根据33号文件第2条,企业职工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人事档案的性质属于国家档案,不属于任何组织或个人,个人也无权持有国家档案因此,在接收档案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根据33号文件第四条第1款规定,转递
一)提档需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商调函”。(二)想偷偷把档案调离本市,就先到它市找到工作接收单位(即找好下家)。该“下家”如有人事管理权限
1、首先确定个人档案需不需要转移。如果从外地工作了几年之后,又回到了当地,但是没有找到工作;这时个人档案关系可以暂时不用转移,等找到工作以后,有了新的工作单位后,再把个人档案从外地转过来。如果在当地找
个人档案转移需要什么手续?个人档案转移需要什么手续流程如下:一、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第十四条婚姻登记档案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移交:(一)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
档案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1、在个人档案转移前,需要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则要到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上面写有接收的单位名称和详细的地址,并且有单位的盖章,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的签名;然后把这个接收证明寄到外地的原来的工作单位; 2、个
社保异地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
个人档案丢失补办流程如下:个人档案丢失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