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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二、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三、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四、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五、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六、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七、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八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租赁权对于租赁物的受让人来说仍然有效存在,租赁权本身没有受到租赁物转让的影响,故对于承租人来说,其租赁权没有受到损害,租赁合同的目的也未受到妨碍,当然不会发生债权人撤销权的问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后,是不能撤销的。 债权人作出免除债务的行为,就立即生效。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哪些债权不发生撤销权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 (1)租赁权。由于租赁权的物权化,所以在租赁物交付以后,出租人将其所有权让与第三人或者设定担保,那么租赁权对于受让人仍然存在,并不影响承租人租赁权的实现,所
无撤销权的债权有以下几点: (1)租赁权。由于租赁权的物权化,租赁物交付后,出租人将其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或设定担保,因此租赁权仍然存在于受让人身上,不影响承租人租赁权的实现,因此租赁权不被撤销。 (2
1、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这些债权的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因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债权人不享有撤销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有: 1、租赁权。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依法享有对租赁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权利受到第三人妨害时,可以请求排除妨碍; 2、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需要符合法定的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形式是诉讼的形式,具体来说,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损害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要法律效力在于,能够撤销债务人损害债权实现的行为。其中就包括了,可以撤销债务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不合理的高价收购财产、放弃到期债权以及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等的行为。具体来说,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