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2、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
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预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征收公告最少30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土地征收时,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但是必须是县及县以上,县级以下的地方人民政府是无权进行征地公告的,在人民政府公告之后,属于征地范围内的被征地户应当积极主动的到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征地登记,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土地征收公告中对土地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就是合法的。 第一,关于公告形式的问题。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
国家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为: 国家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其中赔偿范围包括:1、土地补偿费,即对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即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
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之后,就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同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者合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要征收基本农田,一般需要由国务院获批,也就是说只要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只有在国务院批准之后,市或者县得人民政府才可以组织实施征收动作。由此,只要耕地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