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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要求法院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如果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被告仍不能提供财产执行、或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
案外人无权拒绝法院执行。遵守国家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任何人都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案外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但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有误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法院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你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
1、如果强制执行后,对方当事人仍然不给钱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2、如果被告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和解协议的内容可涉及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等。按《民法典》的规定,协商探望是优先适用的方式。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
强制执行期间公司破产的,法院应当中止执行,对于被执行的财产应当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然后债权人应当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然后公司进行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应当用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债务清偿的顺序规定如下:(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
在婚姻登记机关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不属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根据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
夫妻离婚之后,拒绝抚养子女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种方式,子女归另一方来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费用。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强制执行。 第二种方式,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