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需要由违建者及时的转移,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前,应该通知违章建筑的建设人自行拆除,如果在期限内不自行拆除的,有关部门应该通知强制拆除的期限,房屋内的物品不转移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在强拆过程中,由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房屋强拆物品不见通常可以按照受损物品合理价值的60%主张赔偿,有证据显示物品的价值和数量时以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拆除,应当对屋内物品登记保全。
1、在强拆过程中,由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2、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
1、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为如下步骤:申请→受理→复审登记→发证→归档。 2、由于办理程度比较麻烦,购买同一楼盘的购房人可以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或房地产中介机构统一去代办有关权属登记手续。 3、
1、行政机关对物品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 2、在有证据显示物品的价值和数量时,以认定的结果进行补偿,但是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这些物品不存在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对被拆迁人主张的屋内物品种类、数量及价值予以认定
房屋强拆时物品不见了的,可以与拆迁部门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或者丢失物品是贵重物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赔偿。根据强拆程序规定,拆迁部门应该进行物品证据保全和等级物品清单。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强拆被追责的对象主要有: 1、当事人因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承当赔偿责任;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等采取暴力
购房需要进行网上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登记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在统一网站上进行,且必须实名认证,采用网上实名登记和现场资格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验需按照平台的要求进行; 2、需要登录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的网址,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