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诉讼中诉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诉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诉的种类有哪些

2020-07-16 191
普法内容
行政诉讼中诉的种类包括:我国的诉讼类型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及行政诉讼三类, 一是原诉人是受害者当事人,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 二是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 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合同有哪些种类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合同有哪些种类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合同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

    2020-01-17 198
  • 哪些属于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类别的
    哪些属于民事诉讼中行政诉讼类别的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只有属于行政行为,才有可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13条第1款第11项明确,行政协议行为属于

    2020-11-29 325
  • 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分哪些种类
    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间分哪些种类

    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所适用的时效一般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先申请复议后起诉的,诉讼时效则是十五日);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例如不动产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不超过二十年)。

    2020-10-17 139
专业问答更多>>
  • 2022年的行政诉讼都有哪些种类?

    1、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撤销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 2、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

    2022-12-11 15,340
  •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与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证据顾名思义是指证明事实的根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

    2022-03-03 15,340
  • 行政诉讼有哪些基本类型行政诉讼的分类主要有哪些

    行政诉讼原告的类型包括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和法人。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2021-11-10 15,340
  • 行政诉讼时效分为哪些种类

    行政诉讼时效可分为以下三种: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2022-11-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01:04
    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行政诉讼代理人分为两种,分别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要成为法定代理人条件有两个,分别是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法定代理的性质是全权代理,即法定代理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包括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被视为是

    1,439 15,340
  • 毒品的种类有哪些 01:19
    毒品的种类有哪些

    毒品的种类有: 1、从毒品的来源一般有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鸦片就是天然毒品,海洛因就是半合成毒品,冰毒就是合成毒品。 2、从毒品对人的中枢神经所引起的作用则一般有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等三种;例如鸦片就是抑制剂,苯丙胺类属

    19,433 15,340
  •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30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