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认定是否滥用职权?
如何认定是否滥用职权?

如何认定是否滥用职权?

2020-05-31 186
普法内容
滥用职权的认定: 1、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如何认定滥用职权罪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22-09-29 181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怎么认定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怎么认定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2020-05-14 170
  • 滥用职权罪是如何判定的,滥用职权罪情节严重的
    滥用职权罪是如何判定的,滥用职权罪情节严重的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

    2020-12-28 175
专业问答更多>>
  • 滥用职权罪是什么如何正确认定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2023-10-10 15,340
  • 老板滥用职权我能否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

    2022-03-30 15,340
  • 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滥用职权罪怎么认定

    成立滥用职权罪,首先必须有滥用职权的行为;其次要求行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符合这两点的认定构成滥用职权罪。

    2023-09-12 15,340
  • 滥用职权的认定标准是哪些,滥用职权有哪些认定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受到刑事追究。那么滥用

    2023-11-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01:17
    滥用职权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办法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致使公共财物受损的,一般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用职权主要指国

    596 15,340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01:36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

    1,761 15,340
  • 国有公司滥用职权罪如何追诉 00:49
    国有公司滥用职权罪如何追诉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87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