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担保人会被加入失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借款人失信担保人不会被列入黑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等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担保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了的,应当尽快履行其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或者具有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等法定情形的,法院就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会被加入失信名单的,都已经被法院强制执行了,说明担保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
借款人失信担保人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即使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也不会被列入黑名单。除非担保人存在伪造证据抗拒执行、转移财产逃逸执行等违法情形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成为老赖。
1、担保人要求债务加入的,只要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 2、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
1、担保人要求债务加入的,只要债权人同意,即可生效。 2、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
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 一、保证债务与主债务是主从债务关系,债务加入与原债务具有同一性,并非主从债务关系; 二、保证人受保证期间的保护,而债务加入不适用保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的责任比较小,只有在债务人经过审判和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以下情形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没有财产可以进行执行还款;债务人申请破
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一般有以下的六种情况,具体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