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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土地所得收入属于按劳分配。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是国家占有这部分生产资料,农民只有经营权和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这不能算农民的生产要素。
土地流转算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财产所有人通过行使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从而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一般不需要生产经营来获得,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收藏品市场等活动,使财产进入市场的竞争机制中,在资源配
土地出让金不属于非税收入,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土地出让金+其他。
近几年来!承包土地再转包是搞活农村经济和加快土地流转的政策性举措!依次取得的收入是个人的合法收入。从宏观概念讲还是按劳分配。是先有资本运作后的收益!从生产要素讲是土地要素!毕竟是因地而产生的收益。
被征收土地属国家所有,用地单位只有使用权。
耕地是用来耕种的,搁放不是耕种,既是改变土地用途,又是违法占地
土地入股存在的问题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正当性争议; 2、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的落实障碍; 3、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时有发生; 4、土地入股经营失败后处置困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土地使用权明显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都是可以使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使用土地的责任。 如果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来承包经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那么就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村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