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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收养人要满足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而且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
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
如果已经收养了,再离婚的,没有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
独生子女证办理条件如下: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
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并不能自行决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夫妻离婚时,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未成年子女两岁以上的,夫妻双方应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婚后抚养
刑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适用刑事拘留的只能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2、必须要具有法定紧急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犯罪后打算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 (3)拒不告知真实姓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