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他项权利登记费谁出
他项权利登记费谁出

他项权利登记费谁出

2024-06-01 2
普法内容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流程(一)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二)办事须知[1]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三)办事时限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税费标准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2、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所需材料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所需材料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

    2020-01-17 157
  • 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
    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

    1、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为个人的,出具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抵押当事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权人的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书; 5、房地产抵押范围平面图; 6、房地产价值

    2020-03-22 320
  • 他项权算不算抵押登记
    他项权算不算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项目,仅仅是一本房产证是不能够证明该项目已办理好相关的抵押手续,出借方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他项权证》,才是强有力的法律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其实就是抵押,但是对于房屋抵押之后,还将房屋的一些权利进行抵押,如耕作权之类,就是房屋的权利还

    2020-10-31 281
专业问答更多>>
  • 他项权证登记费多少?谁晓得啊?

    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费是80元,当时我们家里在登记这种房屋他项权证的时候也是80元,由于这个价格应该是全国统一的价格,并且价格也不是很贵挺合理的。

    2022-10-30 15,340
  • XX他项权利登记属于谁,是如何规定的

    银行他项权利登记是指“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

    2022-08-03 15,340
  • 哪个是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注意事项:要理智地面对事故现实;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私了”事故时要防止财物的丢失;要核实准确对方的身份。

    2023-09-11 15,340
  • 他项权证权利登记是指办理吗?

    他项权证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因为贷款按揭购房的业主,产权目前是处在银行抵押状况,所以必须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证明该房正在抵押按揭状况避免没有办理他项权证

    2022-07-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01:05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产权人即是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

    765 15,340
  • 宅基地漏登记谁的责任 00:51
    宅基地漏登记谁的责任

    宅基地漏登记谁的责任,要看漏登记的原因在于哪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承包地应由村、组调查解决后再确权登记。对矛盾纠纷较大,暂不能解决的,划定争议区,查清争议区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待化解争议后再进

    900 15,340
  •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01:13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仍然可以出售。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的规定可知,该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是影响已抵押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合同仍是有效的。另外,《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1,892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