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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未还清按揭款的房屋赠予子女,由于按揭款未还清,不能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手续。虽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予人享有任意撤消权,但《离婚协议》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双方
按揭房没有还清贷款前是不能赠与的,法律限制性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产包含有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房管局在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时会查证房屋是否有权利负担,有权利负担的不会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按揭房还在抵押给银行,存在权利负担,
离婚协议中的房屋赠予一般不可以撤销,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如果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要求变更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内容,撤销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看具体你儿子是不是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履行你们当初
案情:甲男和乙女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一致同意将登记在甲男名下的一处夫妻共有房产归独子小甲所有。该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房屋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
一、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
不能,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进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在还清贷款之后,拿到房产证解押,取得住房全部物权以后才可以。 《中华
离婚协议赠与房产的赠与人,可以在所赠与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房子还在按揭的是不可以卖的。 一般情况下,在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必须要保证房产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情况,如果出现房产正在抵押,或被查封中,房管局无法办理过户。所以如果打算卖掉按揭房,首先最重要的就是先将按揭贷款还清,然后再注销抵押,这样就可以进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订立相应的财产协议。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协议也可以撤销。虽然婚内财产协议涉及部分人身关系,但是主要还是围绕着夫妻双方的财产来订立的。因此,婚内财产协议实质上受到我国合同法的约束。根据合同法,协议在满足下面情形时,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