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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回避,它的事由和方式有哪些,这主要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所体现,具体为第三十条: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
(一)财产罚。基于违法或违章行医而致的医疗纠纷,可给予医疗单位一定数额的罚款,或没收财产(如未达法定标准的、能严重影响病人安全和健康的医疗器械,各种假药劣药等)。 (二)行为罚。符合《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情节较重的,或由于医院严重管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解除有以下两种途径: (一)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
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过失地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而医疗过错则是指除医疗事故以外的,因为
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
1、诉前调解。2、立案调解。3、庭前调解。最大限度的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4、书信(网络、短信)方式调解。5、社会化调解。6、开庭调解。7、送达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3、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 4、其他解决途径。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收集的证据包括: 1、患者的病历,患者病历还包括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就诊最原始的证据材料。如果因为抢救急危患者,没有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人员要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2、处方和药品,一般各医院都
四级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 1、产后胎盘残留引起大出血,没有别的并发症; 2、一边的眼睑有显而易见的缺损或外翻; 3、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要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4、口周和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5、非解剖变异等等因素,拔掉上颌后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