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商标评审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评审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评审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2024-04-29 3
普法内容
一、商标评审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违反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的; (二)违反规定,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三)违反规定,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四)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二、商标评审的类型有几种 (一)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二)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三)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五)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六)在先商标权利人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 (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申请。 三、申请商标评审条件 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四)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 (五)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商标评审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不予受理的“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2020-04-03 608
  • 劳动监察有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劳动监察有哪些情形不予受理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2020-04-24 421
  • 工商局有哪些不予转移注册商标的情形
    工商局有哪些不予转移注册商标的情形

    注册商标有以下情形的工商局不予存查: 1、许可人不是被许可商标的注册人的; 2、许可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的; 3、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证号与所提供证号不符的;等等。

    2020-05-07 114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情形可能导致商标异议不予受理?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

    2022-12-04 15,340
  • 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2022-02-15 15,340
  •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评审申请不予受理的法律规定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2)在法定期限内提出;(3)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4)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5)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根

    2022-02-15 15,340
  • 的情形不予受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

    2022-10-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00:56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633 15,340
  • 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有哪些 00:57
    民政局不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有哪些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民政局将不办理离婚手续: 1.男方双方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则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可以至法院提起起诉; 2.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可以通过诉讼

    577 15,340
  •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00:56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08 15,340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