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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房地产税的减免,由各省人民政府决定,城市房地产税按年计征。2009年以前城市房地产税的减税、免税规定主要由地方政府给与,例如: (1)新建的房屋,自落成
农民的房屋不需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
1、从价计征算: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算:从租计征算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新建房用于营业的于次月起按以下征收房产税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
宅基地自建房不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国家财政部、税务局在《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
暂估入账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要从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89号)第二条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
集资建房包括公司员工集资建房和私人集资建房两种。 集资房,即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采用已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卖给员工的房子,虽然居民个人买了经济适用住房之后,要依法办理权属登记,但是,对集资房的权限限制会较大。购买集资房的
企业停产之后,是否还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税的问题,应该根据企业的停产的原因来区分,目前中国实行的是特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针对按照去产能和调整结构政策要求导致企业停产的,应该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细则》的规定,商品房的买卖或者赠与,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契税。当房屋的产权发生变化时,接受房屋产权的一方负有缴纳契税的义务。目前的契税缴纳比例,按照评估价格的3%来收取,但是存在减免情况。具体如下: 1、首套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