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工资是否要当场结清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劳动者离职工资以及加班费和其他费用应当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时一并结清,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也需在约定的期限内结清。用人单位如果逾期不支付的,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未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再进行诉讼。离职后不发工资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用人单位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是违法行为。在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
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地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
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立案。可以向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b、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c、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a、
劳动仲裁申请书;
b、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c、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d、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受理。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制作受理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并在受理后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但是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仲裁;
(3)开庭。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具体情况包括:
a、仲裁机构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
b、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c、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调解裁决。仲裁机构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3、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
四、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所需的材料如下:
a、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起诉状需载明起诉的案由、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基本的事实和理由等。
b、劳动仲裁书及其副本。即载明当事人劳动仲裁结果的文书。
c、相关的证据材料及相应的副本:如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员工出勤的记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等。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作形式审查。对当事人的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形式审查。符合下列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a、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c、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d、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人民法院立案后,当事人应缴纳诉讼受理费。
(4)庭前准备。人民法院应及时送达相关的诉讼材料,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及时将有关的诉讼材料送达给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5)对可适用调解制度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6)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8)结案文书的送达。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应及时将判决文书送达给案件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