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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的解散事由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清算办法: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自行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如下: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合伙当然终止。这意味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并不必然引起合伙企业
公司依法解散一般要清算的。但因公司合并或分立而解散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而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事由有:一是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是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是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待了结公司各种法律关系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行为。 公司清算的目的是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公
无论是因为哪种原因解散,在解散时都由清算组对债权债务问题进行清算,并对债权进行回收。 公司解散,就是已成立的公司由于合法的原由而导致公司消失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一般解散;强制解散;股东请求解散。 我国《公司法》的改革,实现了公司注册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企业注销清算流程为: 1、首先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解散的决议,关于解散的决议必须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2、在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天成立清算组。 3、至工商部门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