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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等。离婚时,如果一方得到了房产,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
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办理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法院在判决一个人为房屋所有人时,一般会判决另一方(义务方)配合权利方办理过户事宜。最后当事
由于夫妻婚前的房产也有几种不同的情形,因此对这类婚前房产的分割,也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一)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三)》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我国的《》、《》等相关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了如下的一个解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
房屋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时,离婚双方依然可以就其进行分割。如果离婚双方可以就该房屋的分割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则离婚双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房屋的分割事项即可。比如,可以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房屋市价的一半。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分割房屋
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而分开居住,在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若夫妻之间没有进行约定,那么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个时候的婚姻关系还处在存续期间。 双方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上,一般先协商处理,没办法协议一致的话,再让法院根据财
一般而言,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但是,之所以认定一方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是因为我们自然地推定婚前债务系用于一方个人发展。也就是说,如果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