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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
宅基地翻盖房屋审批流程是: 1、如符合建房条件,先要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再向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村镇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以及县人民政府审批。 3、张榜公布结果后,再下发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依法批准使用不超过规定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
不能户名是家公名下的所有财产。原因是1、夫妻离婚,能要求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有财产,而房子既然是公公名下的就是属于公公所有或者是公公婆婆的夫妻共有财产,而不是儿子和儿媳妇的夫妻共有财产,所以儿媳妇无权要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
宅基地翻盖房屋规定是: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
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登记所有人所有。宅基地,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有关,不能与房屋产权分离; 房屋产权按法律登记的权利主体为所有人,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以村委会批准的建设者和在房屋管理和土地管理
非农民使用宅基地有两种。一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工程,组织农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在这种情况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的,应当进行确认登记。二是1999年以前非农业居民(包括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
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如发生宅基地纠纷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协商不成,由人民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