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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管辖种类如下: 1、职能管辖公、检、法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3)自诉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
1、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或者说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主要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四大类。 2、地域管辖还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合并管辖和选择管辖六小类。 3、在民事诉讼理论上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
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分为: (1)级别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审行政案件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主要有:(1)牵连管辖。也就是特殊的地域管辖,是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起诉的,可以由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2)
一、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表明证据是证实、标明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的所有事实。它包含了三层意思:1、证据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断;2
民事诉讼法中涉及到的管辖种类包括: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管辖的分类如下: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