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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超出我省处
食品安全不合格包括以下情形: 1.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4.病死、毒死或者死
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包括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这些疾病可通过患病者污染食品,并能通过食物传播,患病者不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提高食品安全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所谓“无毒、无害”是指正常人在正常食用情况下摄入可食状态的食品,不会造成对人体的危害。食品安全事故,指食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 1、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在医疗诊断护理工作中,医护人员给病人造成的危害结果,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全权代理的权限具体包括: 1、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2、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
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立监事会的监事职权有: 1、可以对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 2、对出现违反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免职的建议; 3、当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损害公司的利益时,监事会可以要求其立刻进行改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