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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可以从这4个方面审查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1)合同的主体 即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是否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的本身
房屋产权为共有的,有租赁权。房屋可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为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房屋出租,但需要经过共有人同意。此外,共有房屋租赁所得的租金收入,一般应按共有人持有房屋产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想要知道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吗这一问题,具体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
农村宅基地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要求该租赁合同符合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在不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农民出租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出租人没有住房的,应当允许解除租赁关系。
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
通常情况下,宅基地购买协议是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宅基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因此,宅基地不可以随意地进行转让、或者是赠与给他人。 所以说,宅基地的购买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农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再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采用认定无效为原则,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其实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