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失踪了办离婚的途径是诉讼离婚。首先需要一方向法院申请对方宣告失踪;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宣告失踪的裁定;一方再向法院提起因对方失踪的离婚诉讼,法院通过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定判决准予离婚。
如果双方间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有效的协商一致,便可考虑采取诉讼方式进行解决。 诉讼离婚环节中必须要有明确有力的证据,能证明夫妇关系确属破裂,否则人民法院将难以作出离婚批准的判决。如果妻子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而被告却杳无音讯,此时法院可以通过
根据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所以,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可以缺席判决你们离婚。不用先宣告失踪,也就是说宣告失踪不是必经程序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逃债或者说逃避离婚,无缘无故闹失踪,导致另一方找不到他,但是这种情况下又想提起,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其实有两种办法。第一可以直接公告送达传票,这类情形一般需要起诉两次时间可能会比
会有报警记录,但这个不属于案底,没有负面影响。孩子失踪了,应该尽快报警。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的一对夫妻,丈夫外出长期“失踪”,也没有给家里寄任何费用,致使家中妻儿生活无着落,处境凄凉,妻子怒而起诉离婚。3月14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潘女士和被告韦某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配偶失踪后,另一方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离婚,一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公告期间为60日,被告不在规定时间出庭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缺席判决;二是请求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如果起诉离婚的时候对方失去了联系,那应该怎么办呢? 第一、我们可以让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去公告相关的文书,公告期满之后,则视为他已经收到了相关的文书; 第二、在公告送达完成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话,我们也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缺
一方失踪时,另一方可诉讼离婚,对于不知道在何地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提起诉讼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是一样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失踪的人时间没有达到两年,其配偶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等到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