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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 第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第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第三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第四完税凭证 第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 (六)单身的购房人: 1、身份
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一、产权过户需要哪些材料1、房改房:产权人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买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商品房等其他类型产权过户,产权方只需提供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购房者户口不在本地,要求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带着公证的遗嘱,身份证,户籍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2、未婚。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单身情况具结书; 3、离异。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需要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还需要居民的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本市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本或者是身份证;如果是暂住在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是建筑工地内部的需要集体进行办证的,应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流动人
房产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分别是: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