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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期限内债权人未主张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免除
刑事案件担保人的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
借条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诉讼时效,其时间为三年。对此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人就是要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就要承担代为债务人偿还该债务。这不是规定一年还是几年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诉讼时效,二是保证期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从债权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保证期间问题,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
首先看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话,要看具体情况。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2004年3月,某甲银行向某乙公司贷款700万元,又与丙、丁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2004年2月,某甲银行与某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到戊公司对戊公司的担保资格进行核实,戊公司副总裁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只有三年,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
年满14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