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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也就是说,小区路面的停车位开发商无权,归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收费。但同时,《物权商品房
一、单位门口停车位应归属于谁 1、对于小区楼下商铺门前的车位,首先要弄清是市政用地还是小区规划内的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1)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2)若是属于小区的公共场地,那其使用权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电动车停小区被偷了,如果物业具有看管义务的,属于物业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是作为配套设施用房纳入小区规划,同时报建、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的,停车位与住宅小区的主体建筑具有密不可分的主从关系,相对主题建筑来说,具有一定的附属性和非独立性。因而,住宅小区内
如果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归属全体业主所有,则由全体业主协商决定;如果该车位在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就已明确是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就由开发商决定出售。
小区地下停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1、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小区内乱停车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其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小区乱停
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属于员工。社会保险是五险,工伤、生育、医疗、养老和失业,有的是用人单位缴纳,大部分双方共同来承担。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只有8%的是员工工资里扣,用人单位的是由用人单位自己来承担的,但是员工自己缴纳的8%,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