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方全责走的保险公司的赞驾驶证有影响吗
对方全责走的保险公司的赞驾驶证有影响吗

对方全责走的保险公司的赞驾驶证有影响吗

2024-05-09 7
普法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险(MTPL)系指在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从而须由保险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之类型的保险。关于车祸理赔事宜,将对驾驶证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这一情况實则不然。需知,驾驶证的扣分及罚款乃依据交通管理机关对违规行为做出之判定执行,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如若事故发生后,驾驶者之责任有明确结论,保险公司极有可能要求该驾驶者支付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乃至全额以作赔偿。若此项支出驾驶者无力承受,保险公司便有可能诉诸法律程序以收回赔偿金。在此情境之下,未能如期支付赔偿款額之行为恐将影响到驾驶者的信用纪录,甚至有可能引发其驾驶资格被吊销的后果。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保险走代位,对保险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保险走代位,对保险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若第三者的过失或违法原因造成事故的发生,理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这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先代替第三者赔偿给使用代位追偿权利的被保险人(也就是使用代位追偿的出险人),事后,保险公司使用被保险人所转让的追偿权,双方协作,来向第三者责

    2020-03-06 557
  • 对方全责对我第二年车险有影响吗
    对方全责对我第二年车险有影响吗

    不影响的,只有自己车出险并且自己有责任才会影响。对了,如果别人撞你,但是是你自己保险公司认定你全责并进行了赔付,也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的。望采纳!其实归根到底就是出险以后如果有责任,就肯定是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就会影响保费,如果是对方保险公司赔

    2020-10-22 1,594
  • 安眠药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安眠药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用医保卡买药对购买商业保险的影响,主要要看购买的是什么药。药店购药是政府容许的医保卡个人适用范围,通常来说如果是感冒风寒、发烧、消炎等等药物是不会受影响的,如果以孩子名义挂号、参保人本人的医保卡支付,能够治愈的小疾病,不需治疗,也问题不大。

    2020-05-16 1,187
专业问答更多>>
  • 事故全责对驾驶证有什么影响

    事故全责对驾驶证的影响如下:1、事故认定书认定一方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只需要进行明民事赔偿,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行政处罚;2、如果进行行政处罚可能对驾驶证进行扣分;3、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可能要吊销驾驶证

    2024-04-09 15,340
  • 保险走代位,对保险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若第三者的过失或违法原因造成事故的发生,理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的责任,而这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先代替第三者赔偿给使用代位追偿权利的被保险人(也就是使用代位追偿的出险人),事后,保险公司使用被保险

    2021-12-27 15,340
  • 驾驶员,100元意外保险。对方全责。我的保险公司理赔补。

    如果是伤残就可以累加赔偿,如果是医疗赔偿最多赔偿不能超出发票金额。

    2022-10-09 15,340
  • 货车没有驾驶资格证对保险有影响吗

    会拒赔。从2016年1月,开始实行《机动车辆综合商业保险条款》后,因为《责任免除》第6项规定: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其他必备证书;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022-10-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对方无证驾驶全责吗 01:08
    对方无证驾驶全责吗

    通常情况下,无证驾驶方是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如果一方虽无证驾驶,但不是导致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的,其行为按有关法律来进行处罚,不认定其过错责任。 如果事故中的当事人都有责任,那么承担责任的多少,就由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

    3,370 15,340
  • 无证驾驶能报保险公司吗 01:03
    无证驾驶能报保险公司吗

    无证驾驶可以报保险,但是保险公司垫付之后是可以找侵权人追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1、而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仅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2、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造成

    340 15,340
  • 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有影响吗 00:56
    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有影响吗

    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没有影响。每月公司都需要按照每个员工本年度固定的社保基数进行缴纳,失业保险也包含在其中。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是不可以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可以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14,969 15,340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