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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方案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什么是公司清算程序终结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是指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在破产财产分配已经进行完毕或者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清算程序到此结束的事实。 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 按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后还有
申请解散公司或公司清算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
(1)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2条妨害清算罪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对清算人和清算义务人等直接责任人员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 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1。成立清算小组;2。整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3。设立清算账户;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5。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6。处理公司财产;7。制定清算计划
法律分析 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可以担任清算组成员的有: 1、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成员是公司股东; 2、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后,清算组成员是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3、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清
公司清算时是这样补偿员工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单位的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
第一,首先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在企业宣告破产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接收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股东、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士组成。第二,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破产企业就开始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监管、清点、评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