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缓刑和监外执行一样吗?有什么不同?
缓刑和监外执行一样吗?有什么不同?

缓刑和监外执行一样吗?有什么不同?

2024-06-09 4
普法内容
缓刑监外执行有四点不同: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n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n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n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外地醉驾要回老家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和缓刑一样吗,
    外地醉驾要回老家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和缓刑一样吗,

    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2024-06-08 30
  • 缓刑和监外有啥不一样?
    缓刑和监外有啥不一样?

    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2020-03-01 141
  • 有缓刑和监外执行不同点在哪里
    有缓刑和监外执行不同点在哪里

    有缓刑和监外执行不同点如下: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范围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妨碍关押执行的法律情况为条件,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缓刑是基于不再危害社会; 3、监外执行是判决

    2022-04-15 172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一样吗 00:52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一样吗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不一样的。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

    750 15,340
  • 监外执行后打人会怎样 00:59
    监外执行后打人会怎样

    监外执行通常是为一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期的妇女所制定的一项特殊的刑罚方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应当

    1,828 15,340
  • 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 01:26
    醉驾可以监外执行吗

    醉驾触犯的是危险驾驶罪,可能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符合以下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1.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暂时可以监外执行。 如果

    2,10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