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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
休产假不扣工资。我国实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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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
没有合同,拖欠暑假工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讨要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不合法,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
工程的承包单位没有相应资质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该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没有资质的工程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欠工资不给,没有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的救济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协商解决,既能够省钱省力,又能够避免矛盾激化,因此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是很好的选择;2、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未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发生工程款纠纷的,可先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支付工程款,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构成建设工程施工法律关系,如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