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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强制征地的行为,如果已经经过审批,是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没有经过审批,为不合法,对于违法行为有权拒绝搬迁。
政府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强征土地的,但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实践中存在政府强征土地的现象。 一般情况形成强征强拆的局面都是补偿不合理、补偿没有达成一致而导致的,所以首先我们要了解征地补偿是如何构成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征地补偿的构成
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不满意一般不能强制征用。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间不得强拆,实施强拆前应由行政机关公告,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或者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建设或者
家里农田被征收,不同意,政府强制公证,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强行征用是违法的。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房屋拆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
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不满意能强制征用,如果政府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或者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可以强制征用的。政府的强制征用必须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补偿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遭遇政府强制征地的解决办法有: 1、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对于强征土地行为有异议的,或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可以起诉撤销该协议、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2、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方式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因为公共利益的原因,需要使用土地的,或者是为了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而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经过批准之后,就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同时给予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土地使用者合法得到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