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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退休后受伤,如果有劳动收入来源的,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原则上是这样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
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
原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
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者对应的申请人不相同,伤残鉴定只可以是伤者本人申请,而工伤鉴定是已经被认定工伤的员工本人、关系较近的亲属或者是其所在的单位等; 2、两者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相同,伤残鉴定的前提是需要提供交通部门
一般情况下,退休后是没有工伤赔偿的。因为申领工伤赔偿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而认定为工伤要建立在双方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由于退休职工已不符合用工主体的资格,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所以没有工伤赔偿。员工退休后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