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监护权变更中存在原告和被告吗
监护权变更中存在原告和被告吗

监护权变更中存在原告和被告吗

2021-02-16 106
普法内容
监护权变更不一定需要有原告被告。监护权的变更方式有两种,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在协议变更的情形下,双方自行通过协商对监护权进行变更即可,不存在原被告的问题;如果二人是通过诉讼方式变更监护权的,则需要原被告。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变更监护权一定要区分原告被告吗
    变更监护权一定要区分原告被告吗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的,则就需要原告和被告,因为只要是诉讼,不论是何种诉讼,就一定会产生原告和被告。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监护权的,则不需要原告和被告。

    2021-02-02 93
  • 监护人变更案件需要被告原告吗
    监护人变更案件需要被告原告吗

    监护权变更不一定需要有原告被告。变更监护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变更,二是诉讼变更。在协议变更的情形下,双方自行协商对监护权进行变更即可,不存在原被告的问题;如果二人是通过诉讼方式变更监护权的,则需要原被告。

    2022-07-13 116
  • 监护权变更时需要诉讼被告吗
    监护权变更时需要诉讼被告吗

    监护权变更需要原告被告。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护权的变更,一般是指原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形下,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监护人。

    2021-03-31 120
专业问答更多>>
  • 变更监护权一定要区分原告被告吗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的,则就需要原告和被告,因为只要是诉讼,不论是何种诉讼,就一定会产生原告和被告。如果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监护权的,则不需要原告和被告。

    2023-12-06 15,340
  • 被告向原告申请监护权变更,原告需要如何做规定?

    如果要求法院变更监护权,需要原告和被告,因为只要是诉讼,无论什么样的诉讼,都会产生原告和被告。当事人自行协商变更监护权的,不需要原告和被告。

    2021-11-10 15,340
  • 监护权变更是否需要有原告被告,怎么规定

    监护权变更不一定需要有原告被告。有两种方式可以变更监护权,一是协议变更,二是诉讼变更。在协议变更的情形下,双方自行协商对监护权进行变更即可,不存在原被告的问题;如果二人是通过诉讼方式变更监护权的,则需

    2023-10-16 15,340
  • 原告变更抚养权原告能撤诉吗

    如果在分割抚养权的时候,一方没有得到抚养权,但是非常想要得到抚养权的话,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但如果又后悔了,可以申请撤诉的。需要在法院进行撤诉,需要写一个撤诉申请书,然后交到法院需要写清楚撤诉的理

    2023-05-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变更监护人程序 01:19
    变更监护人程序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变更监护人的程序只能到法院办理,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应当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按照普

    2,100 15,340
  • 起诉异地被告原告要去异地吗 00:58
    起诉异地被告原告要去异地吗

    起诉异地被告原告一般要去异地。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解决。通常都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特殊情况符合下面法律规定可以原告所在地起诉。根据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3,812 15,340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01:08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变更监护权: 1、监护人不履行自己应尽的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为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家庭暴力、虐待或对子女明显的不利的,

    924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