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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侵权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存在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
侵犯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权责任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行为人确有名誉损害行为,并且造成了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 2、行为人名誉损害行为具有违法性,侵害名誉权的对象具有鲜明指向性; 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有明显字眼认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
名誉权的客体为名誉,从侵权行为四要件来看,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与名誉权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过错。 一、行为
姓名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存在侵权行为。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
侵害身体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主观上应具有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例如,非法搜查、骚扰等等;行为人应有侵害身体权的违法行为。行为的方式,主要以作为的方式构成,如殴打、骚扰等等。当行为人对他人有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
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想象竞合犯的法律概念和构成要件,但是在刑法分则的条文中又出现了对想象竞合犯的具体适用,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的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中规定了想象竞合的处理原则:“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侵犯人格权需要符合下面几个构成要件: 第一,加害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这一点具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加害人必须具有实际的侵犯行为,并且这一行实际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权;第二层是人格权主要包括了人格平等、人格独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身体权,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