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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军队因公伤残的军人,取得伤残军人证书的,到用人单位退休后旧伤复发的,依然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建议,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
新工伤引起旧工伤复发是需要再次的进行工伤复发的认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第二条限定:“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工人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贴是新时期医疗保障的基本办法。残疾军人的医疗服务管理按照兼顾地区管理的原则,执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离职后旧伤复发费用原则上自理。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
职工原先在军队服役,因公、因战负伤致残,并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到用人单位后,如果旧伤复发,视同工伤处理,依法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的损伤只能算是人身损害,而非工伤,处理如下: 1、在劳务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2、提供劳务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
发生工伤事故后索赔的流程是以下三点: 1、先到医院就医,在就医的同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3、协商不成后,应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到仲裁委员会申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