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2年都没有休过年假,用人单位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应当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为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单位只有在因为工作安排不能安排年休假并且经过职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 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用人单位没有安排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征得职工同意可以在下年度安排休假; 2、职工不同意在下年度安排的,应当按照工资的300%(其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资在内,实际上另行支付的是200%)支付工资报酬; 3、用人单位直接按工资的300
离职未休年假补偿标准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
离职调休假未休的补偿如下:1、劳动者离职后有未休完年假的,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2、离职时调休没有休完的,一般按150%支付,如果是休息日加班的,按200%支付,节假日按300%支付;3、年假补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
员工离职年假未休可以和单位商量将未休的年假折算成工资报酬。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
年休假,指的是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既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的有关规定,在职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其年休假为5天;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有10天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20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
目前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以下的四种: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3、出国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