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产的公司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破产
破产的公司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破产

破产的公司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破产

2020-11-17 503
普法内容
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不管是破产申请还是转执行下的破产,都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只有法院才具有权利宣告企业是否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司申请破产向法院哪个部门申请
    公司申请破产向法院哪个部门申请

    具体咨询法院,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管辖如下: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

    2020-06-03 219
  • 申请破产是在哪个部门申请的呢?
    申请破产是在哪个部门申请的呢?

    申请程序: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

    2024-05-13 19
  •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4-06-13 17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司申请破产去哪个部门的问题

    1、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2、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因此,新的合伙企业法允许合

    2022-07-26 15,340
  • 申请破产是在哪个部门申请的呢?

    申请程序: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

    2022-08-20 15,340
  • 对方公司现违约,后申请破产,应该找哪个部门

    破产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只有符合破产条件,才会裁定受理。破产受理后,可以向法院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

    2022-10-07 15,340
  • 有限公司破产可以到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

    2022-06-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01:28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了: 1、自然人符合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然人因为违法经营,或者由于过度消费而导致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话

    24,232 15,340
  • 母公司如何申请子公司破产 01:16
    母公司如何申请子公司破产

    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子公司如果自身经营良好,那么不会受到母公司破产的影响。如果子公司也已经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那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申请子公司破产。母公

    2,036 15,340
  • 公司破产程序申请资料 01:29
    公司破产程序申请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程序申请的资料主要有: 1、公司写明书面破产申请书,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破产程序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的目的;其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事项;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名单,主体

    1,081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