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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怎样选择债务人

债务人怎样选择债务人

2021-04-20 93
普法内容
债务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选择债务,在标的有多项但是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当事人行使其选择权的时候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第五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行使选择权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标的确定。标的确定后不得变更,但是经对方同意的除外。 可选择的标的发生不能履行情形的,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不得选择不能履行的标的,但是该不能履行的情形是由对方造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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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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