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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江苏产假遇到春节不能顺延。女职工单胎顺产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
产假,指的是在职的女性劳动者在其生产前后可享受的休假待遇,一般是从分娩前的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可延长至四个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性劳动者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如有难产的,应该增
产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产假与法定假日重合是不可以顺延补休法定假的,一般产假90天,已经包含了其中的法定节假日。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难产的,那么单位可以适当增加产假15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