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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只适用于选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是公民被选任为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如果在判刑时,犯罪分子只是被判处管制,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犯仍然拥有政治权利。如果对被告人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法治行政的核心含义是法律高于行政。第一,职权法定。中央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二是法律保留。所有宪法、法律规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只有在法律明确授权
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
学生的基本权利具体如下:1、生存权;2、受教育权,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3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会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终身之分,具体包含下列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