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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对方婚前全款买房,或者付的首付,登记了个人的名字,那么即使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在离婚时也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房产证在婚前加名的一般不算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前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双方共同所有。
房子婚前财产加了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当事人发生财产纠纷时,该房屋也会视为是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将会进行分割。
一方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的。如果房屋本身没有贷款的话,那么只需要提交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事宜。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工本费,贴花费等费用。如果房屋是有贷款的,那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费用如下: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百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可以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赠与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如果是夫妻关系还要携带结婚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按照内部流程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工作人员会登记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