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立功的认定和处理是应该如何的
立功的认定和处理是应该如何的

立功的认定和处理是应该如何的

2024-05-26 20
普法内容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认定和异议的话应该如何处理
    工伤认定和异议的话应该如何处理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0-05-01 83
  • 自首并立功的如何处理
    自首并立功的如何处理

    对于有自首加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原来量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0-05-17 200
  • 认定关于自首立功的处理是什么
    认定关于自首立功的处理是什么

    认定关于自首立功的处理如下: 1、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的处理需要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没有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然被掌握,但犯罪分子没有被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的,应当自动向办案机

    2022-05-11 234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立功 立功是如何认定的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

    2023-09-14 15,340
  • 自首和立功的有关规定应该如何认定呢?

    和立功是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法定量刑情节。对于自首与立功的掌握,关键在于对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把握和具体运用。自首是犯罪份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包括一

    2022-09-08 15,340
  • 立功的的应当如何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2-10-23 15,340
  • 共同犯罪立功的认定该如何做?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

    2023-12-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01:10
    立功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犯罪分子对他人犯罪行为进行揭发,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侦破其他案件的,即立功的认定标准。 立功表现包括两种情形: 把他人的犯罪行为揭发出来。犯罪人于犯罪人之间,通常对各自的犯罪行为比较了解,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罪

    2,072 15,340
  • 拒收事故认定书该如何处理 01:45
    拒收事故认定书该如何处理

    当事人拒绝事故责任书的,则任何一方的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运用法律的方式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即使车辆当事人一直拒收,也没办法改变事故认定书的结果。所以,对于事故认定书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该要提出来,而不是采用拒收的方式。 发生以下情

    898 15,340
  • 关于贪污罪是如何认定的 01:16
    关于贪污罪是如何认定的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通过以下方面:1、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2、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经营、管理国家财产的人员;3、侵犯的客体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

    1,80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