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吗
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吗

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吗

2020-09-07 95
普法内容
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符合相应的条件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是非法挪用资金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转移财产罪属于犯罪吗
    非法转移财产罪属于犯罪吗

    非法转移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返还,涉嫌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12-08 939
  •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和非法挪用资金罪有哪些区别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和非法挪用资金罪有哪些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

    2024-05-12 6
  • 哪些是挪用资金罪?挪用多少资金属于犯罪?
    哪些是挪用资金罪?挪用多少资金属于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

    2024-06-01 33
专业问答更多>>
  • 广告费非法挪用帐务问题

    是。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符合相应的条件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

    2023-05-04 15,340
  • 免税店扣下广告费是不是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

    是。法人以广告费的名义转移帐务符合相应的条件属于非法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

    2022-11-08 15,340
  • 法人借款属于挪用资金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

    2021-09-28 15,340
  • 非法集资财产转移属于非法占有吗?

    非法集资财产转移属于非法占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2023-09-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01:56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12,867 15,340
  • 财产转移给亲属合法吗 01:07
    财产转移给亲属合法吗

    以损害国家、他人利益为目的,把财产转移给亲属的,则不合法。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可以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律文书已生效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导致执行困难的; 以不正当的

    1,461 15,340
  •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构成什么罪名? 01:43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构成什么罪名?

    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可能涉嫌触犯非法经营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市场秩序,以及国家对外贸易的管理制度和海关关税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表现形式:没有经过许可,经营国家不准

    2,51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