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黑龙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进行诉讼
黑龙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进行诉讼

黑龙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进行诉讼

2024-04-21 5
普法内容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黑龙江房屋租赁纠纷告人管辖法院
    黑龙江房屋租赁纠纷告人管辖法院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2024-04-19 5
  • 黑龙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状告对方去哪个法院
    黑龙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状告对方去哪个法院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2024-06-28 10
  • 黑龙江租房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在哪
    黑龙江租房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在哪

    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

    2024-06-17 15
专业问答更多>>
  • 黑龙江房屋租赁纠纷怎么状告对方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024-09-06 15,34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

    2022-07-09 15,340
  • 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应如何认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合同履行中容易发生争议和纠纷,风险相对较大。对房屋租赁合同审查,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对出租主体的审查,对出租主体的审查,除审核出租人的主体资格

    2023-04-28 15,340
  • 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标的金额如何进行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标的就是指得的是房屋合同中租金的相关纠纷。如果是诉讼标的金额的话一般是具体所指的双方对于租金所欠的具体金额是多少。这是在民事诉讼中所可以进行确定的。

    2023-12-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如何解除 01:01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备案,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8,558 15,34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01:0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1,296 15,340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如何赔偿 01:03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如何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话,房客当然有权向房东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但是房东决定将房子收回。这种情况下,房东就涉嫌构成违约

    1,294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