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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的办法:当事人在借贷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的,履行地是当事人约定的地点;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民间借贷中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发布)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8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
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就可以由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由不动产的所在地履行;只要确定好之后就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1993年11月17日法复〔1993〕10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
1、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可按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一般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
确定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如下: 1、运输合同的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2、运输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运输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客运合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民事案件千差万别,因此,具体到各个案件,
合同履行的期限的确定,需视情况而定: 1、合同履行的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人履行合同义务和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