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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并不消灭,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的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1.在保证与债务提供物的担保并存情形,应当先首先实现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抵押权,当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权人,余额部分由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2.在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情形下,债权人是可以
1、了解其信誉度、公司规模。一般来说,较大的担保公旦花测拘爻饺诧邪超矛司机构有着成熟的内部机制和运营经验,抗风险的能力较强,而担保公司的资本状况则直接决定了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同时要注意了解担保公司的
担保公司会以自己的信用做担保,如果是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此时从事保全的行业是会为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在我国的诉讼保全的规定中,一般来说,只有诉前保全是必须要求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以保
1、按照物权的法定主义原则来考察抵押担保期限,不难发现,《民法典》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2、只要债权存在,抵
有登记的、登记优先、没有登记的,各担保人或者物的担保,承担连带的担保责任。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
担保人被起诉后,要积极履行债务,再向债务人追偿。 通常,担保包括两种: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如果是连带担保,出借人可以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两个人之间,选择一个来还款,谁比较容易执行,就选谁; 一般担保的话,则要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