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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债权属于破产财产,当担保债权已经到期破产人取得了担保财产之后,该担保财产就属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可以用于清偿其债务。债务人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的财产以及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 中国破产法表述担保权所用的术语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与担保权是两种不同角度的认识。前者指债权请求权后者指对担保财产享有的物权支配权。两者的区别在于权利的侧重点不同,在债务人或提供财产担保
1、担保人作为企业法人,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
担保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取决于担保债权是否到期,破产人是否实现了担保债权,取得了担保财产。《破产法》规定,受理破产申请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债务人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构成破产债权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并对破产债权的数目加以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担保人能够起诉债权债务。如果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清偿债务的义务,担保人在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之后,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担保人代为偿还的款项。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偿还债务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