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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的,它的职责是清理公司资产,而不是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结算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
清算组怎么组成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解散需要成立清算组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行使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等职权。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的,它的职责是清理公司资产,而不是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
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的,它的职责是清理公司资产,而不是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指的是只要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公司即可解散,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