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2020-03-12 228
普法内容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十六条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吗哪些情形属于放高利贷
    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吗哪些情形属于放高利贷

    一、单纯的放高利贷并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进行转贷牟利就要犯罪了。 二、一般而言,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1、原则上说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

    2021-04-03 181
  • 高利贷的利息该怎样计算,放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吗
    高利贷的利息该怎样计算,放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吗

    合同中利息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的即属于高利贷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利贷是6分利息,就相当于年利率是72%,1毛则相当于年利率是1%,这远远高出银行贷款利率。放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4-05-25 11
  • 有哪些常见的放高利贷行为
    有哪些常见的放高利贷行为

    放高利贷行为是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2020-11-11 150
专业问答更多>>
  • 2022年高利贷的定义哪些借款行为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借贷利率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36%的,就构成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

    2022-11-14 15,340
  • 的利息怎么计算,放高利贷属于违法行为吗?

    一、高利贷的利息怎么计算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来算的,具体的由当事人约定。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比如,如果说高

    2022-11-01 15,340
  • 民间借贷利息高在法律上属于哪些行为

    民间借贷的利息过高违法,如果民间借贷利息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借款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

    2023-12-20 15,340
  • 网上高利借贷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高利贷是否违法这一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

    2022-04-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间放贷属于高利转贷罪吗 01:14
    民间放贷属于高利转贷罪吗

    行为人实施的民间放贷行为,是否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借款人。这里的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自然人;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有以转

    1,719 15,340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01:13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以下七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

    1,040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罪 01:00
    哪些行为属于医疗事故罪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798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