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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特殊的是设定了财产担保的破产债权,该债权以担保财产拍卖变现价值优先受偿。不足清偿部分按照普通债权参与分配。(暂时不讨论别除权,那个比较复杂) 然后剩余的没有设定财产担保的按照这个顺序清偿: 破产费用>职工欠款>欠缴税款>共益债务>普通债权
保证担保优先与普通债权。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担保物权时,债权人同时享有两种权利,这两种权利并无冲突,而是平行的。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
保证人向债务人追偿的,保证人追偿权不具有优先权,保证人只是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普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受偿是可以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就担保财产的优先受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就担保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要求优先受偿。
《民法典》规定债务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原则上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
首先查封的房子被抵押法院处理了,这样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十一、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
承包人申请优先受偿权后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不是必经的程序。财产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将财产转移或发生所有权变更,保全措施的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执行落空,申请执行后却没财产可供执行。保全措施可
抵押合同有无优先受偿效力,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此时抵押合同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2、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能成立,此时抵押合同不具有